鄂人社教[2009]15号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(劳动和社会保障)局教研室(培训
科),各技工学校:
现就今年《法律常识》课程统一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对象
全省技工学校本年度入学新生(含分校、校外班、套读技工学校的学生);去年没有参加《法律
常识》课程统考或考试不及格的在校生;其他形式的职业培训教学班学员。
二、考试内容
以最新版《法律常识》(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,2008年6月修订版)内容为考试内容。
三、考试方法
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,实行标准化试卷,试卷采取百分制。题型为客观题,学生直接在答题
卡上答题。试卷和答题卡由我室统一印制并统一阅卷。
四、考试时间
2010年1月15日下午14:30-16:30。
五、考务安排
1、组织报名。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(劳动保障)部门教学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所在学
校报名工作。学校统一使用由我室提供的《湖北省职业培训课程考试报名表》进行报名(表格
模板可在“职业培训教学网”或教研室工作群共享空间中下载)。考号编写方法和各学校编码
见附件。新增学校在本地编码后顺编。学生考号严格按照考号编码方法编写。各地报名情况应
于2009年12月25日前上报我室。
2、领取试卷。考试前一周,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(劳动保障)部门教学管理机构和有
关省部属学校到我室领取试卷;考试前一天,各参考学校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(劳动保
障)部门教学管理机构领取试卷,并于开考前15分钟启封试卷,分发到学生手中。
3、回收试卷。考试完毕后,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(劳动保障)部门教学管理机构和有
关省部属学校应及时回收试卷和答题卡,并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答题卡送到我室。答题卡在
收送过程中务必保证卡面完好,不能污染和损坏,以保障读卡机正常阅卷。
六、工作要求
1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。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(劳动保障)部门要高度重视、精心组
织全省统考工作,组织专班,确定专人负责,统筹指导、协调本辖区考务工作。符合条件的学
生都应参加,不得缺考。特别对去年未参加考试的学校,要查明原因,督促其按要求参考。
2、规范考试,确保质量。各参考学校要严格执行考试制度,遵守工作规程,严肃考风考
纪。对考务工作各环节要有严格的要求和工作流程,切实落实试卷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,坚决
杜绝考前漏题事件的发生和各种形式的作弊和违纪行为。要认真做好考试报名、试卷分发、答
题卡回收、考风考纪宣传、规范考场布置等各项工作。特别是要加强对监考老师的指导,试卷
发放后,监考老师要指导考生在答题卡上认真规范填写和涂写个人信息;考试完毕后要认真清
点、核实卷数与考生人数是否相符,并认真填写好试卷袋上的考场情况记录表,装订密封答题
卡,确保考试规范有序进行,成绩真实有效。为加大监考力度,省厅将继续组织巡视组对一些
地方的考试情况进行巡视,各市州也应成立巡视组,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实行学校之间交叉
监考。对于考纪不严、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考试成绩作废,并进行全省通报。
联系电话:027-87121789,027-87817415
传 真:027-87895438
联 系 人:肖平,王祯
网 址:www.e-ott.org.cn
电子邮箱:hbjys@126.com
教研室群:81490850
附件:考号编码方法和各市州编码
二??九年十一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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